為何不肯長大?—— 回應《大學.從聖人到性人》

思兼本以為只有梁美芬才會說出中學生不應談戀愛,大學才應該談性的保守思想。但Shadow兄行文中每每隱喻的處女情結,實在令晚生吃不消。

 

闢誤一、請尊重女生所允諾的每一次性

文中將貞操奉為神壇上所應該供奉的品德,將獻出了第一次性說成降低了底線,「經驗十足」的熟女看成是不純潔,邪淫的女生,這侮辱了女生的愛。

思兼不知道如何才叫做「奪走」貞操,理論上奪走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強姦。女生那刻認為組爸是值得愛的人,情到濃時,脫下吊帶,肉帛相見,究竟是誰奪走誰了?男生若是欺騙了女生的感情,那是他的心術不正。奉獻了自己的身體,無論那是第一次,還是第三四五六次,那刻的愛都總是真摯的,每一次性都同樣重要,而非只是說甚麽把「處女」給了他 —— 這當中的問題在於欺騙感情,而非騙走貞操;難道其他非A0被騙了,就沒有甚麽所謂嗎?

 

闢誤二、成人身份證下的成人身份

思兼有時候懷疑在香港這個保守社會,究竟幾多歲才可以稱作成年人。

中學生不應談戀愛,雖然不算太同意,但公開試在前或許還能說得通。進了大學,拿了成人身份證,當你可以進戲院看三級片的時候,思兼卻突然想不通為甚麼大學生有性就該大驚小怪。也許大學生不應談戀愛,未買樓不應該接吻,未結婚不應該無媒苟合,將這些大大小小的經濟包袱鑲在性與愛的試探之中,究竟居心何在?有性生活從不代表你底線低、做壞事 —— 除非你現在跟我說性本有罪,要將不貞之女點天燈浸豬籠。

大學生既不是聖人,為性情中人亦未嘗不妥。每一次愛都搏盡,做人才來得轟烈。Com’on James。既然拿了成人身份證,為何又不肯長大呢?若性與愛是人生必經的階段,為何又要潔身才能自愛?

 

闢誤三、惟女生與小人不可有性?

思兼嘗試以語言學的方法,來解構一下這篇文裡面蘊含的性別定型:

文中以以下詞語分別修飾男性、女性及其當中的關係:

男性:
獸父、豺狼、兇險、如狼似虎、猖狂、饑不擇食、經驗老到、駕輕就熟、「趙完鬆」、食無赦、放縱淫亂;

女性:
迷途小綿羊、「從心靈到肉體都仍然是純潔、無邪的」、小龍女、獵物、神聖不可侵犯、瀕臨絕種、亭亭玉立、「七分姿色,三分咩都吾識」、佳麗;

兩個人之間的性關係:
芸芸眾男的洗禮、互相捕獵,吞食,遺棄,再捕獵、進犯、趕盡殺絕、狩獵、「一些甜言蜜語,加一些物質利誘,再加一些個人本錢,就足以令一個剛投入大學的女生臥在床上。」、泥足深陷、錯誤地獻出了…貞操。

分析雖然粗淺,但仍可以清楚地看到:女生由始至終都被塑造成為一個無知天真傻的,毫無性需要的人。每每是因為男性的引誘而墮進了漩渦,然後就墮落於風塵之中,錯誤地走過了自己的一生。文章中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女性也有主動出擊的可能性(不過也許這些人就不止不是潔身自愛,而是自甘墮落,根據此文的邏輯的話。)

思兼想表達的是,請別再把女生當作是毫無慾望的人。現代女生擁有慾望本應無罪。最麻煩的是當我們不想說,不敢說,不願說如何愛的時候,女生總是在被欺騙感情之後才恍然大誤。當初中性教育只是教切面圖,墮胎的影片只讓女生看(而造成這的很大機會是男生)的時候,我們是否將太多的自我保護的責任,以及禁慾的教條捆在女性身上?又教得我們太少如何愛,如何保護別人?

You should not teach women not to be raped – but educate men not to rape. 欺騙感情也是同樣,愛人本身人之常情;為何因為幾個仆街,卻要令女生連愛的權利都沒有,而要所謂「潔身自愛」?

12 thoughts on “為何不肯長大?—— 回應《大學.從聖人到性人》

  1. 有個問題也想問問筆者:闢誤二中似乎有強調到法定年齡十八歲後的性愛是適當的,那你怎樣看待十六歲至十八歲之間這段合法性愛但未成年的過渡階段?另一方面筆者所提及的性應該是一對一情侶之間的性愛,那你又怎看待二十一歲才合法的肛交呢?最後就是你怎樣看待性與愛之間的關係?是必然扣連還是有其他合乎你的道德價值的可能性呢?期待你的答案,謝謝!

    • 其實思兼的理解是:十八歲是香港絕大部分人認為一個人成年的年齡(加上法律上承認其成人身份),多個成年歲數其實不必要,更應劃一為某歲數——而成年歲數的釐定,我傾向從寬甚於從嚴,不過社會對年青人一向苛刻,不見得這個歲數會有下調的可能性。

      二十一歲才合法的肛交其實已被法庭裁定違憲(2005年),只是暫時政府未修例才導致這個四不像的局面。還有一對一情侶之間的性愛與二十一歲合法的肛交這裡有轉折關係嗎?我不太懂這個問題想問的是甚麽。

      對思兼自己而言,我是浪漫主義的,我覺得有愛的性是比較符合自己所追求的;但這當中沒有隱含對無愛之性的批判,畢竟我認為這個決定在自己的身上,性與愛是個人決定比較多,只要能夠注意安全,承擔後果,其他人也不應對其置喙,大加鞭撻。

      不過你說的道德價值包括甚麽?這個太開闊的問題我想不到怎樣回答。

      • 是我的文筆不好,才會弄得筆者你不懂回答,實在抱歉抱歉。其實標籤出兩個數字(裁定違憲的事我也是清楚的)想要問的,是於法律意外筆者你覺得性行為是否一定需要到達一個特定年齡才能進行呢?如果不是的話,那現今法律的制衡適當嗎?如果是,那怎樣的教育能做到筆者所提及的,男與女之間的性自主權有所平衡?第三個為問題,實在是本人用詞不當,但筆者亦解答了我感興趣的部分了

      • 這是一個很難的問題啊(笑):

        我理解的是一個Age of Consent的年齡,但這個年齡究竟幾時才是實在人言人殊,有些人三十多歲還是大不透思慮不周。在這前提下,人權都應該從寬而非從嚴 —— 總不能為了那少數思慮不周的人犧牲大部分人的利益。不過這裡我想提出一個有趣的觀點,據思兼所知,美國有些州份,以及某些地區允許experimental sex,允許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與年齡差少於六年的異性發生關係而無需被起訴,這裡僅供參考;但只是Age of consent似乎不只是唯一的思考方向。

        如何的教育才能達到也是一個很難的問題(尷尬):

        思兼相信現在香港的性教育,只針對官能性,阻嚇性的性教育並不能阻止女生受騙;很多時候,男生崇拜處女情結本身也是從不同途徑耳濡目染而來,所以除了這種性教育之外;更應該加入一些針對男性的正確性觀念,以及具體如何愛護一個人的教育;而並非一面倒針對女性去灌輸一些自我保護的意識,那種過度的防人之心,只會在無意間剝奪女性對愛情與性的探索。

        思兼也不懂得把這說的很微觀,只能夠說個大概的方向,這方面教育學者可能更有辦法。

  2. 你好,我是Shadow,對於思兼兄的回應,我亦有所感:https://www.facebook.com/shadowriting/posts/537464852941605?notif_t=like

    昨天撰文《大學.從聖人到性人:從A0到O1O2O3…》,一如所料,如此敏感的題材必然引起極大回響,意見中有支持同意,亦有反對批評,和而不同,還是虛心接受各界的意見,不過還是有必要交代一些令部份人都誤會的事情,而令大家有所以誤會的原因或許是因為本人文筆欠佳,亦可能是文章太個人化,在此道歉。

    問題一:
    文章所寫的是真人實事嗎?

    答:
    是真人真事,只是名字不同。那位叫阿欣的朋友的確遇上了這樣的遭遇,事後對她的影響亦不少,因此文章後半部份寫她的真實經歷,會令讀者產生筆者寫得太個人化的感覺,從而形成太以偏概全的看法。不過筆者認為,事實上這類事件為數不多但亦不少,一直以來都甚少有人會公開寫「獸父」的事情,令很多準大學生無從知道大學的另一個面貌,故此以真實經歷來撰文,以大學作為背景,反映現實較為深刻和起較大共鳴。

    問題二:
    筆者對處女與非處女的觀點是?

    答:
    有回應指筆者是「處子情意」,這個唯有一笑置之。筆者對處女與非處女,絕對沒有任何好壞之分,處女也好非處女也好,由始至終我只想強調的都是一個信息,正如文中最後所說的一樣:「真正的搏盡無悔,前提是你徹頭徹尾的三思而後行,能做到對的決定才是無悔。」兩者只要是認為做了對的決定,無論是第幾次發生性愛也沒有問題。然而,像阿欣一樣事後才會後悔的女生,大有人在,誰敢說每天都沒有這種事情發生?有人可以說這是她做的決定,沒能夠怨天尤人,但筆者就認為與其教會她們不要事後悔疚,不如先讓她們要「潔身自愛」,全文所說的潔身自愛絕非扮作清高而用的詞彙,而是希望讀者真的能夠三思而後行而做到潔身自愛。文中從來沒有提及有性者就是骯髒邋遢,更沒有指出沒有性經驗者就是做到了潔身自愛的人,有性經驗和無性經驗者,只要認為自己所允諾的每一次性都是肯定的、正確的、無悔的,那他們亦是會潔身自愛的人,要不然在現實之中,絕對有人會因為一次決定錯了而走上不歸之路,自甘墮落,那時候,還有誰可以扶她們一把呢?所以說,帶眼識人,慎交朋友,亦是潔身自愛的一種。

    問題三:
    為何一定要潔身自愛?

    答:
    潔身自愛不是天生的,也不是必須的,但就是建議的,就如健康一樣,不是天生的、必然的,但就應是每個人都希望的。有人會將潔身自愛理解為一種自我保護,而過多的自我保護就會形成反效果,可能會長不大,尤其將性愛作為人生必經階段的時候,潔身自愛的作用則不大。對此說法,我是部份同意,過多的潔身自愛確實會令人無法從傷痛中長大,常說「沒跌過傷過,又怎會長得大」,倒不如讓他們在踏入社會之前痛一番,傷一番,到踏入社會之後,不就已經是個堅強獨立的人士嗎?話雖如此,不過我認為每一個人仍然是有選擇的權利來決定「是否有必要先接受傷痛跌碰」的。有些事情,我們都不一定要先親身經驗才知道後果,也真的不能後知後覺,到內心感受到痛苦的時候才明白當初沒有帶眼識人,已經為時而晚,因此潔身自愛在文章還是可以理解為「帶眼識人,慎交朋友」,這一點在文章最後亦有多番強調,而不是一面倒的只論述潔身自愛就是正確地、無悔地發生性行為或者相關方面上。此外,筆者不能理解為何有回應指用上「潔身自愛」一詞已明示情侶關係以外的性行為是道德上低等的,而據字典所指,潔身自愛解釋為:「保持自己純潔,不同流合污」。我不反對情侶關係以外的性行為,但我不敢苟同所有情侶關係以外的有絕對的真愛,再試想他朝有日結婚時,你的伴侶總不希望自己的終身伴侶會有太多的「襟兄弟」。這一點,可能有人認為又是筆者和世俗的一般見識,或者是傳統性愛思想的束縛,何不放開一點來想,性愛是放縱轟轟烈烈的,只要能承擔後果,何樂而不為?但認真一問,以大學一年級生來說,真的能夠承擔後果?真的能夠個個都做到永不後悔?筆者不能肯定,但亦不能否定。

    問題四:
    筆者的愛情觀是怎樣的?

    答:
    要解釋這一點之前,筆者有必要解釋文中所提及的「密碼」的解釋是怎麼一回事。在寫下Available和Occupied的中文翻譯時,我是先從Yahoo!字典查找準確解釋,前者為「可用的、可得到的、有空的、可與之聯繫的、有效的」,後者為「已佔用的、在使用的、無空閒的」,而筆者則採用了當中的「可得到的」和「已被佔有」作為解釋,在此須先表明筆者沒有其他任何暗示或含意,而是單純地解釋而已,否則用上「在使用的、無空閒的」,不是更奇怪、更不尊重、不能解釋意思嗎?有文章根據以上解釋回應指筆者將愛情視為「佔有」,筆者對此感到遺憾。個人而言,認為愛情是雙方相向的承諾和付出,是共同願意和實行的,當中不應存在佔有者與被佔有者,佔有是指對物事實上的控制與支配,而愛情中雙方身份應是對等的,沒有誰能「支配控制」誰。

    說實話,筆者實在怎麼也想不到思兼兄會以梁美芬跟本人作相類似的比較,將一件真人真事的事情和其背後用意延伸至「處女情意」和「潔身自愛」上,不過本人就是在寫下真實的故事,兩文的用意,是藉真實故事透露大學乃為最高學府,亦會有其甚少公開提及的隱藏的一面,而其真實故事中的人物亦確實有過如此經驗和感受,故此以此作為警惕。

    事後筆者詳閱了讀者的留言和分享到個人網頁的說話,發現現實之中確實有不少同類事情。筆者最後只能這樣說:「我可以寫好人好事,但我亦能寫壞人壞事。」或者文章所說的獸父從某些角度而言不是壞人,但似乎從大眾的意識中,都明白這種蓄意欺壓女生愛情的人大有人在,總覺得,如果我沒有寫這文章,可能下一年只有更多的準大學生又再陷情網,重轁阿欣的覆轍。

    (在此讀者亦可參考思兼兄的回應,筆者歡迎理性交流
    https://omoikane00.wordpress.com/2013/02/23/why_dont_you_grow/)

    • 原意雖好,但行文每每用字很有偏向,不得不察。

      其實「潔身自愛」大可以以「帶眼識人」去代替,一來可以避免處女情結的隱喻,二來亦表達到你想講的意思:要明白潔身自愛蘊含著有針對某種人就是不潔的暗示,作家遣詞用字,不得不放於頭號大事,謹慎處之。

      網誌etc-tera亦寫過類似有關這一個字的隱喻探討,你可以參考:http://etc-tera.tumblr.com/post/43786625323

      「我不反對情侶關係以外的性行為,但我不敢苟同所有情侶關係以外的有絕對的真愛,再試想他朝有日結婚時,你的伴侶總不希望自己的終身伴侶會有太多的「襟兄弟」。」針對這句思兼不敢苟同,如果愛一個人需要嫌棄她過往的性經歷云云;往往也隱含著有太多的「襟兄弟」等於不稱職的伴侶的潛批判,我認為愛一個人就是愛一個人,再想她過往有幾多性伴侶,管不到管不著也改變不了,更犯不著以此規範女性有多少性經驗;與你說的一樣:只要無悔,深思熟慮,就沒有問題。

      行文中你所責難的應是獸父(若思兼沒有理解錯);對被欺騙感情的女生應予理解。思兼理解Shadow兄語重深長的勸勉,卻理解不到:「大學不是一個道德高地,而是一個測試你的底線可以有多低的考驗場。明哲保身,潔身自愛是大學的終極課題,如何能夠不被世俗洪流所淹沒,不被開放隨便的性觀念所動搖,不被黑暗麻煩的人事關係所纏身等等,都是這個課題的論文題目。」這句話的含義。

      你要明白女生的深思熟慮,積極投入愛情;並不能阻止她們受騙。上句這當中說明了性是道德低地的前設,你要明白在女生的視點之中,他們深思熟慮,若Shadow以深思熟慮作為評定一個人是否道德上低下,為何他們思考過後被騙,又會得到女生開放隨便的結論?若深思熟慮不是你說講的底線的話,那底線又在哪裡?思兼從來理解的是:失貞並不是後果,被欺騙感情(以致允諾身體接觸)才是。她們或未必承擔得起她們被騙的後果,但無需因此多加一個失貞的包袱。

      最後在你回應的說法:「藉真實故事透露大學乃為最高學府,亦會有其甚少公開提及的隱藏的一面,而其真實故事中的人物亦確實有過如此經驗和感受,故此以此作為警惕。」思兼可以理解這是你行文的動機嗎?若以此透露為你行文動機,那意味著你對大學有一定程度的幻想(最少是非性化的幻想?),大學跟任何地方一樣,有愛有性,人生百態。

      最後,行文切記小心歧義;尤其是思兼在上文中也提及到Shadow兄有關性別刻板化的詞語實在太多,這些字雖然感情豐富,歧義亦同樣豐富,若想鎖定意思,不想誤傷他人,請謹記要選對詞,用對字。

      共勉。

  3. 引用通告: [轉貼]為何不肯長大?—— 回應《大學.從聖人到性人》 | 關於我的一個後設文本

  4. 引用通告: 勉友書:談徒勞無功的努力 | 思兼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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